网约车司机见义勇为获聘烟台交警社会监督员,展现交通治理新格局
2025年5月15日上午,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行了一场特别的聘任仪式——网约车司机王涛被正式聘为“烟台交警社会监督员”。这一决定源于他5月10日的见义勇为行为:为抢救一名突发心梗休克的考生,王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连闯6个红灯,仅用7分钟将患者送至医院,最终挽救了生命。这一事件不仅展现了普通市民的英勇担当,更成为交通管理部门与社会公众协同共治的生动范例。

见义勇为背后的“生死时速”
5月10日清晨,考生姜昭鹏与同学搭乘王涛的网约车时突发心梗休克。面对紧急情况,王涛当机立断联系交警报备,随后在民警的远程引导下突破交通限制,以最短时间完成送医。事后,烟台交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和医院证明,核实其行为的必要性,并依法免除其闯红灯的行政处罚。这一过程凸显了交通执法中“生命至上”的柔性原则,也为公众参与应急救助提供了合法化路径。
从“平民英雄”到“社会监督员”的双重认可
5月14日,王涛先被授予“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;次日,烟台交警进一步赋予其社会监督员身份。这一递进式表彰背后,是政府部门对善行义举的制度化激励。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包括对交警执法、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反馈,其角色类似于交通治理的“第三只眼”。通过聘任王涛这类具有公信力的市民代表,烟台交警既回应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五条关于“接受社会监督”的法定要求,也实践了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中“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协同”的改革理念。
社会监督如何激活交通治理的“末梢神经”
王涛的案例折射出交通管理模式的深层变革。传统“重审批、轻监管”的行政思维正在转向“多元共治”的新格局。作为一线驾驶员,王涛的监督视角更具实操性——他能敏锐发现信号灯配时不合理、执法尺度不统一等细节问题,其反馈将帮助交管部门像“修剪树枝”一样精准优化管理盲区。此外,这种“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的互动机制,也能增强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信任。
见义勇为激励与社会治理的“双向奔赴”
烟台交警此次聘任行动,超越了单纯的表彰意义。一方面,它释放出“德者有得”的鲜明信号——王涛的善举不仅获得荣誉,更转化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,这种“精神+制度”的双重回报能有效激励社会正气;另一方面,交管部门通过吸纳民间力量,相当于在治理体系中植入了“传感器”,可实时捕捉道路安全、执法效能等领域的真实痛点。正如网友所言:“英雄司机戴上监督员胸牌的那一刻,意味着交通管理从‘单向管理’迈向了‘全民共治’。”

延伸思考:如何构建可持续的公众参与机制?
王涛的故事启示我们,现代交通治理需要更多“共建共享”的创新实践。例如:
建立“应急救助免责清单”,明确紧急情况下驾驶员的权利边界;
开发“社会监督APP”,让市民可一键上传交通隐患线索;
定期举办“交警开放日”,邀请监督员参与执法流程体验。
这些举措如同为城市交通装上“群智群力”的引擎,既能降低治理成本,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。正如烟台交警相关负责人所说:“每一个王涛的出现,都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赋能。”
在这场关于勇气与责任的叙事中,王涛的身份转换恰如一面镜子,映照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——当政府部门以开放姿态拥抱公众参与,当公民善意被转化为治理效能,我们离“路畅人安”的理想图景便更近一步。